合成媒體版權:我們應該給 AI 專有權嗎?

圖片來源:
圖片來源
iStock

合成媒體版權:我們應該給 AI 專有權嗎?

合成媒體版權:我們應該給 AI 專有權嗎?

副標題文字
各國努力為計算機生成的內容制定版權政策。
    • 作者:
    • 作者姓名
      量子運行遠見
    • 2023 年 2 月 13 日

    版權法是與合成媒體相關的所有法律困境的首要問題。 從歷史上看,創建和分享受版權保護的內容的精確複製品(無論是照片、歌曲還是電視節目)都被認為是非法的。 但是,當人工智能 (AI) 系統重新創建的內容如此準確以至於人們無法區分時會發生什麼呢?

    綜合媒體版權背景

    當文學或藝術作品的版權授予其創作者時,它是一種專有權。 當人工智能或機器重新創作作品時,版權和合成媒體之間就會發生衝突。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它將與原始內容無法區分。 

    結果,所有者或創作者將無法控制他們的作品,也無法從中賺錢。 此外,人工智能係統可以經過訓練,識別合成內容違反版權法的地方,然後生成盡可能接近該限制的內容,同時仍保持在法律範圍內。 

    在法律傳統為普通法的國家(例如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美國),版權法遵循功利主義理論。 根據這一理論,創作者獲得獎勵和激勵,以換取公眾獲取其作品以造福社會。 在這種作者理論下,個性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 因此,非人類實體有可能被視為作者。 然而,這些地區仍然沒有適當的人工智能版權法規。

    合成媒體版權爭論有兩個方面。 一方面聲稱知識產權應該涵蓋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和發明,因為這些算法是自學的。 另一方則認為,該技術仍在充分發揮其潛力,其他人應該被允許在現有發現的基礎上進行開發。

    破壞性影響

    聯合國 (UN)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是一個正在認真考慮合成媒體版權影響的組織。 產權組織表示,過去,誰擁有計算機生成作品的版權是不存在問題的,因為該程序被視為只是一種輔助創作過程的工具,類似於筆和紙。 

    大多數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原創性定義都需要人類作者,這意味著這些新的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可能不受現行法律的保護。 包括西班牙和德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只允許人類創作的作品受到版權法的法律保護。 然而,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最新進步,計算機程序通常在創作過程中而不是人類做出決定。

    儘管有些人可能會說這種區別並不重要,但法律處理新型機器驅動創造力的方式可能會產生深遠的商業影響。 例如,人工智能已經被用來創作人工音樂、新聞和遊戲領域的作品。 理論上,這些作品可能屬於公共領域,因為它們不是由人類作者創作的。 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和重複使用它們。

    隨著當前計算技術的進步以及大量可用的計算能力,人類生成的內容和機器生成的內容之間的區別可能很快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機器可以從廣泛的內容數據集中學習風格,並且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將能夠以驚人的速度複製人類。 與此同時,WIPO正在積極與聯合國成員國合作,進一步解決這一問題。

    2022 年末,公眾見證了 OpenAI 等公司的人工智能內容生成引擎的爆炸式增長,這些引擎可以通過簡單的文本提示創建自定義藝術、文本、代碼、視頻和許多其他形式的內容。

    合成媒體版權的影響

    不斷發展的版權立法涉及合成媒體時的更廣泛影響可能包括: 

    • 人工智能生成的音樂家和藝術家受到版權保護,從而催生了數字超級巨星。 
    • 人類藝術家針對人工智能內容生成技術公司的版權侵權訴訟增加,這些公司使人工智能能夠創建略有不同的作品版本。
    • 圍繞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製作日益利基的應用,新一波初創公司正在興起。 
    • 各國在人工智能和版權方面有不同的政策,導致漏洞、監管不均和內容生成套利。 
    • 創作古典傑作衍生作品或完成著名作曲家交響曲的公司。

    要評論的問題

    • 如果您是藝術家或內容創作者,您在這場爭論中持什麼立場?
    • 還應該通過哪些其他方式來監管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

    洞察參考

    此見解引用了以下流行和機構鏈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人工智能與版權